关于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四平至长春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公示

2020年09月23日

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开云手机登录入口,开云(中国)于2020年9月16日组织对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四平至长春段改扩建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并在后续针对验收工作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已按要求整改完毕。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现将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四平至长春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10月26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个人或单位对本项目环保验收情况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地方环保部门反馈。


建设单位/电话:开云手机登录入口,开云(中国)/ 0431- 84663908

调查单位/电话: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010-65299760


附件

1、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四平至长春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

2、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四平至长春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意见